胡祖英短信发出的基站位置显示是陈辉的单位。
假如短信真是胡祖英发的,那她人当时应该就在陈辉单位。
但警方去调查了,单位的人都能证明,胡祖英当天并没去过。
而从短信的内容来判断,胡祖英当时应该在某条街上。
那她的短信,就不可能从那个基站发出。
所以真相只有一个。
应该就是陈辉拿了胡祖英的手机,在自己单位给自己的手机发了那条短信。
这么做的目的,不言而喻。
他想制造某种假象。
对此,陈辉却并不认同。
“这怎么可能呢,短信就是她给我发的呀。至于你们说的同一个基站发出的,这很正常,我们单位的信号覆盖了附近的街道,可能祖英当时就在我们单位附近逛街。”
他说的振振有词,未见丝毫心虚。
至于监控没有拍到胡祖英,他也有话说:
“我们小区不止一个出口,还有个边门,从那走可以直接到另外一条街,祖英如果去那边,就走那个门。我记得那个门是没有监控的。”
“你们小区附近的街道监控我们都查看过了,并没有看到胡祖英。”
“那我就不知道了,可能她走的地方正好监控拍不到吧。”
这种话一听就是狡辩,但警方拿他没办法。
因为他们没有有力的证据反驳他。
虽说现有的证据并不能直接指控陈辉杀人,但他的嫌疑暂时也不能排除。
接下来,警方要做的,就是寻找更有力的证据。
而证据也很快就出现了。
法医在对胡祖英的尸体做了进一步检验之后,发现她实际死亡的时间应该是在3月9日的凌晨1点到5点之间。
这是根据尸体的腐败程度,结合周围的环境,加上胃内容物的消化程度推算出来的,可能存在的误差时间也计算在内了。
可陈辉收到胡祖英发的短信是在3月9日的下午三点多。
人都已经死了,又怎么给陈辉发短信?
结合之前的证据,可以证明,陈辉在说谎。
但陈辉还是不承认:
“怎么可能呢?9号那天我去上班,祖英还送我到门口呢。”
“那会儿是几点?”
“8点不到吧,我一般都8点左右出门。”
警方当然不信,胡祖英的死亡时间最晚不可能超过凌晨5点。
8点,估计人都凉了。
“你说的,有人能证明吗?”
“证明?孩子们当时已经出门上学了……哦,有一个人可以证明,我们邻居赵大姐,我出门的时候正好遇到她买菜回来,当时祖英跟我说了句话,赵大姐应该听到了。”
“她跟你说了什么?”
“她说她买了鱼,让我下班后回去杀一下。”
陈辉说的言之凿凿,但这事,还得去他说的那个邻居核实一下。
赵大姐住陈辉家对门,9号那天她买菜回来,正好遇到上班去的陈辉,两人还打了个招呼。
“那天我走到楼梯口的时候,陈辉正好出门,我听到他们家那小胡跟他说买了鱼,让他回家杀一下,陈辉回了句『知道了』,就关了门下楼了,看到我就问了一句说『赵大姐,买菜回来啊?』我也说了句:『上班去啊?』,就是这样。”
赵大姐还真听到了胡祖英说话,但怎么可能呢?
“你当时看到胡祖英了吗?”
“没,她在屋里说的,两人说完陈辉就把门关了。”
“也就是说,你只听到了声音,没有看到她本人对吗?”
“对啊,但那确实是小胡的声音。”
“她当时原话是怎么说的?还想得起来吗?”
“原话?我想想……她说:『我买了鱼,你到家记得杀一下。』”
“你确定她原话是这么说的?”
“对啊,她就这么说的。”
“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?”
“哦,当时听这话,我感觉怪怪的,心里还默念了两遍。”
“哪里怪?”
“这……我说不上来,就当时觉得怪,可能是我想多了。”
调查的两位民警也把这句话默念了好几遍,确实哪里有点怪,但又说不上怪在哪里。
但最奇怪的是,胡祖英当时已经死亡,她怎么还能说话呢?
这里面肯定有问题。
赵大姐也说了她只闻其声不见其人,会不会说话的,其实是另外一个女人?
“你确定听到的是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