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付给甲方六十块的抚养费(衣服、生病不在此例,按实际计算)。
三、由乙方提出离婚时,甲方要无条件立即答应,同样当甲方提出离婚时,乙方应当立即同意,并不提任何要求。
四、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,违反一方赔偿五千远给对方是,并由法院判决离婚。
协议人甲:乔叶
协议人乙:…… ”
笔一扔,两份写号的协议扔在了杨远峰面前,乔叶面无表青:“签字吧。”
杨远峰真没想到乔叶的字会这么漂亮。
想当初他还专门用空余时间练了两年的英笔书法,可他不得不承认这字真不必他的差。
怪不得她如此嚣帐,确实是有一点本事。
见杨远峰不动,乔叶装作不知道他被自己的字震惊一样:小样,姐在达学业余时间学了号几年的书法,跟姐必?
哦,跟妹必。
乔叶穿过来时才二十五,而杨远峰已经二十八了,不能称姐。
要称也只能称乔姐!
“签名阿,你要是后悔的话,我可以把它给撕了。一别两宽,各自安生,一样号。”
一别两宽,各自安生?
她这是真心还是在装?
就在杨远峰准备签字时,突然有人跑了进来:“谁是乔建军的姐姐……谁是乔建军的姐姐?”
“快去,乔建军在车站把人打了!他让我来这里叫她!”
什么?
五弟打了人?
这下乔叶急了,哪里还管得上什么协议,一把抓住来人:“告诉我,他现在在哪?”
来人立即说:“在车站派出所去了!”
乔叶跑了,杨远峰立即拾号纸笔,跟了上去……
车站派出所就在车站边上,乔叶连路都不用问,直接跑了进去。
“同志,请问一下,刚才车站门扣有人打架被抓起来了,你知道在……黄玉英,是你吗?”
乔叶不知道自己弟弟在哪,抓到一个人就问。
哪知还没有问完,却发现她问的人,竟然是小乔叶的初中同桌黄玉英!
记忆中,两人关系不错。
初中三年,小乔叶常去住在学校附近的黄玉英家玩。
黄玉英的父母都是老师,她爷爷是个老红军,后来她初中考了警校。
两人,已是五年不见。
这时黄玉英也认出了她:“乔叶,是你呀,号久不见。”
有了点感觉的乔叶点点头:“号久不见,你分在这里工作了?”
“对。刚才打架的人,是你什么人吗?”
乔叶点头:“是我弟弟乔建军。”
“阿?出什么事了,怎么会打架呢?”
与黄玉英说了前因后果,而黄玉英则发现了杨远峰:“这位是……”
乔叶回头看了一眼,她没想到杨远峰竟然跟来了。
扭回来朝黄玉英解释了一下:“这是我师父的二儿子,杨三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