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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累了的话可以休息一下,给你,乌龙茶。”
“谢谢,我不累!”
“……”真有干劲。
毛利兰红着脸,拿起胶带,和光熙聊上,“光熙是一个人住的吧。”
“嗯。”
“……那的确可以自由一点。”
她是和爸爸一起住的,所以女孩子的贴身物品必须放好,不然会很尴尬的。
光熙一个人住的话……她又是这么突然的打搅,房间来不及收拾是很正常的。
毛利兰渐渐说服了自己。
直到脑子里不受控制的出现了什么画面。
从伊豆回来,园子拉着她去洗过照片,她见过光熙穿泳装的样子,出于女孩子的默契,她记下了光熙的身材,还想着什么时候约光熙一起去买衣服。
所以——
……噫,那个尺寸,果然不是光熙的吧。
——撕着胶带的毛利兰,抿抿唇,愈发控制不住自己的脸热。
第202章 那件衣物,是青兰姐的吗?
耗时一小时,毛利兰终于提取完了碗壁上的指纹。
“只有四个指头呢。”毛利兰把胶带贴到了白纸上,欣赏着自己的作品。
光熙是右撇子吧,那么这四个指头是右手的指纹,而具体是哪根手指,就要看它们的顺序……
毛利兰再次尝试推理。
“小兰,你是怎么拿碗的?”
“怎么拿?就是这样……”本想用桌上的碗示意一下,可碗壁上沾满了石墨粉,毛利兰只好做出虚拿的动作,大拇指和四指分开,大致隔着一个碗的距离,“从下面拖着碗底,大拇指搭住碗檐,啊!”
毛利兰意识到了。
如果光熙用这种手法拿来的碗,碗壁上不可能会有四根手指的指纹,所以是——
她把动作一倒,大拇指和四指贴近,“是大拇指贴着碗内壁,四指扣住碗外壁,这样外面才会有四指的指纹!”
光熙指指桌上碗内的空白。
“大拇指的指纹被漏掉了。”
毛利兰脸上的红晕还没褪下,这回是彻底消不掉了,“我知道了啦。”
推理应该没错,只是漏掉了大拇指……
“我用的是左手。”光熙说。
毛利兰:“……”
明明是右撇子!光熙太狡猾了……坏!
石墨粉不够了,毛利兰夹起只剩半根的铅笔,两指捏在顶部,用小刀一点点划去木屑。
升入中学后,大家就不怎么用铅笔了,改用自动铅笔,好在她有一些削眉笔的经验。
两厘米的铅笔芯露出,毛利兰用刀刃抵上芯的边缘,控制着力道。
要小心再小心,不能刮断了。
毛利兰想道。
沙沙的刮取轻声在屋内飘泊,如流动的风一般几不可闻。
一座新的石墨小粉堆被刮出,屹立在白纸上。
这是她一粒一粒堆起的成果。它还没有自己的一根指节高……毛利兰直起身子扣住肩膀,活动了一下酸涩的肢体。
光熙坐在对面,她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收音机,戴着耳机,可能是在听歌吧。
来吧,下一个步骤!
毛利兰蘸着石墨粉,在碗内做起了第二次指纹提取。有了第一次的经验,毛利兰的速度明显快上许多。
“还纠结提问内容的话,就不问。”
听见光熙的话,毛利兰思维一滞,手上的动作却没停。
“……我不问的话,他肯定是不会说的。”
“英理小姐应该见过那种被告——板上钉钉的证据都放在眼前了,还是死咬着不承认,只能由法官判断了。”
“……”她看过几次法庭现场,有时人证物证俱在,嫌疑人依旧嘴硬否认,必须要法官判下罪责。
“小兰,你不是辩护人,也不是审判长。真要找一个对应职业的话,你该是提起诉讼的检察官。”
这个时候没有回复肯定不行,光熙听着深夜的温情电台,权衡着能不能搬几句台词:
在喜欢别人之前,先喜欢自己。
学会对自己好、爱自己。
不要什么苦水都往肚子里咽。
不要为了别人而伤害到自己。
“……”好肉麻,不说了。
“检察官,是律师…被告对面的那个律师?”庭审现场,妈妈是被告的律师,那么……检察官是原告的律师?
“检察官可不是律师。”这些知识,该由英理小姐来讲述吧,“提交证据,展示自己的结论,再给对面死刑。”